[來源:三湘都市報] 2023-10-26 19:58:48
三湘都市報·新湖南客戶端10月26日訊(全媒體記者 楊斯涵 黃京)近年來,各大電商平臺組織的“雙11購物狂歡節”已從線上向線下延伸,各類培訓機構也借勢推出多種營銷優惠,為防止侵權行為發生,保障家長和孩子的合法權益,營造健康教育生態,今日,長沙教育局發布《關于“雙11”期間理性參加校外培訓告家長書》,提醒廣大家長擦亮眼睛、理性參培。
長沙市教育局提醒家長要選擇可靠平臺,認準官方APP,使用教育部開發的“校外培訓家長端”APP選課、購課及繳費是唯一的繳費方式。該APP內的機構均證照齊全,通過該渠道繳納的培訓費均自動繳入校外培訓資金監管賬戶,并自動生成教育部、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《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》,為您的預繳資金提供安全保障。切忌貪便宜通過“校外培訓家長端”APP以外的任何途徑預付培訓費用,確保自己的資金安全。
同時,拒絕無證培訓,警惕消費陷阱。凡是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寒暑假、節假日、周末等開展的學科培訓,無論該機構有證無證,均為違規培訓;凡是未辦理辦學許可證(或過渡監管備案)的培訓機構,無論非學科類還是學科類培訓,均為不合格培訓機構。不要參與“抖音”“快手”“視頻號”等網絡平臺上的“線上機構”“名師課程”以及本地區無證培訓工作室“虛假打折”“虛假標價”等違法促銷活動。謹慎參與培訓機構的“多人團購”“轉發領取”“團長組團”“低價引流”“轉介有禮”等營銷活動。
針對收費問題,請務必抵制“折扣”“贈課”等誘惑,不要一次性繳納(或拆分合同繳納)超過3個月、超60課時、(非學科類)超5000元總額的培訓費。警惕培訓機構繞過“校外培訓家長端”APP購課繳費,違規以“異地、外區公司”“教育咨詢公司”“文化傳播公司”“科技技術公司”等名義或個人賬戶收取費用,警惕簽署涉逃避法定義務、減免自身責任或限制消費者權利的不平等合同。
此外,家長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付款證據,如聊天記錄、付款(購物)頁面截圖、促銷活動宣傳頁面等,一旦出現消費糾紛,及時與商家協商處理。
責編:蘇亮
一審:楊斯涵
二審:黃京
三審:周文博
來源:三湘都市報
[編輯:蘇亮]
我要問